華商報寶雞訊(記者周金柱)因醉酒駕駛摩托車不慎摔倒,造成身上14處受傷。近日,寶雞市金台區法院審結這起危險駕駛案,被告人孫某被依法判處拘役一個月,緩刑三個月。
  經查,2013年6月23日晚,32歲的孫某和朋友在一起吃飯並飲酒。喝完酒後,他騎摩托車回家途中與路邊電桿水泥底座碰撞後側翻,把自己摔傷。經醫院診斷,確定孫某有急性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、急性硬膜外血腫、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、多發性顱骨骨折、顱底骨折、腦脊液鼻漏、腦脊液左耳漏、顱內積氣、頭皮血腫、雙肺挫傷、頜面部多發骨折、右眼視神經損傷、右眼眶壁骨折、右眼鈍挫傷等14種傷情。同時經警方鑒定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3.38mg/100ml,為醉駕。
  在法庭上,孫某稱後悔不已,此次事故自己受傷嚴重,可謂是撿了一條命回來,法院如何判決他都沒有意見,並表示今後絕不再喝酒。金台區法院刑事審判庭經審理認為,孫某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,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,因被告人認罪態度好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酒後騎摩托摔出14種傷 還因醉駕被判拘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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